关于除颤仪等十八项采购项目招标的第二次补充公告


浙江大学医学院邵逸夫医院
关于除颤仪等十八项采购项目招标的第二次补充公告
应临床工作需要,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对除颤仪等十八项采购项目招标的内容再次做如下补充:
1. 增加七项采购项目,见下表:
序号 |
品名 |
数量 |
26 |
心电图机 |
1 |
27 |
超声刀 |
1 |
28 |
小型二氧化碳胚胎培养箱 |
2 |
29 |
整形显微器械 |
见标书 |
2. 标书要求一份正本三份副本,内容应包括注明产品及相关易耗品的品牌产地规格型号等基本信息的报价单、投标参数响应对照表、投标商资质文件、用户清单、产品技术参数清单及介绍资料等。
3. 售后服务的要求:
1) 所有中标产品均由中标商负责免费安装和现场培训。
2) 质保期除特殊要求外均为自验收报告确认签字之日开始,不少于1年。(特殊优惠请在应答标书时注明)
3) 质保期后,中标方提供终生服务,保证零配件的供给。
4. 本公告开始日期:2012-10-5;结束日期:2012-10-11
5. 上述七项的标书投递时间为:2012-10-12 8:00~17:00 (标书一正三副)
6. 投标地点:邵逸夫医院2号楼M层临工维修办公室
7. 联系人:刘琳 联系电话:86006674,860066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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