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逸夫医院3楼监控防盗系统维保服务招标投标邀请书


为了保证我院3#楼监控设施正常运行,现对3#楼监控防盗系统维保项目进行招标,欢迎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维保范围、内容:
邵逸夫医院3#楼内的以下内容:
1. 监控系统 :包括监控摄像头296个,相关线路、显示和存储等设备。
2. 防盗报警按钮:30个及相关线路。
二、维保服务要求:
1. 维保期内负责3#楼监控防盗系统的维修保养工作,保证其正常工作。
2. 更换的零配件不再收取人工费。
3. 每次维修后应提供一份维修报告,写明维修内容和更换零配件的情况,由保安部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后,交临床工程科备案。
4. 维保期间发生的人身伤害由承保方承担。
三、维护保养中零配件免费项目
单价在50元以下的零配件免费更换。
四、系统日常运行过程中损坏、短缺的部件,以及在系统功能测试过程中确定为不合要求的部件,能维修的中标人应负责维修,免费项目内容以内的零配件中标人应免费更换,免费项目以外需要更换的材料,中标人应及时向招标人书面说明情况,由双方共同论证确定,价格须由双方共同考察市场确定,待招标人认可后方可实施,材料费由招标人承担。所有更新的材料设备应为具备资质企业的合格产品,并提供产品质量认证证书,合格证书等,所更换的设备与原系统所使用的设备一致,且提供一年的质保期。
五、中标人应提供24小时不间断的电话支持服务,若系统有任何异常情况,在招标人通知中标人后,中标人应在30分钟内做出响应,在2小时内赶到现场对问题进行解决。
六、中标人应该为招标人提供定期回访服务,每年中标人与招标人共同进行一次系统的全面检查,任何缺陷由中标人负责修理,在修理后,中标人将缺陷原因、修理内容、完成时间及恢复正常的时间及日期等报告给招标人,报告一式两份。
七、投标人资质要求和必须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承担同类系统维保服务两家以上的经验。
八、投标人必须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
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承担同类系统维修保养服务合同原件两份。
九、维保合同期限:2年。
十、付款方式:分期付款,中标后半年内招标人预付50%的维保费用,维保期结束后半年内招标人对中标人的维修保养情况进行综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结算付清剩余50%的维保费用。
十一、报价要求:投标报价时请按承包1年维修保养服务,完成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全部服务的总费用为单价进行报价。
十二、现场堪踏:请投标人与保安部联系,电话:13588706879
十三、投标文件的正副本要求:投标人应准备4 份投标文件,1份正本和 3份副本,并在每份投标文件上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正本报价单须由被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时请密封完整。
十四、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地点:2012-1-5 8:00~17:00 邵逸夫医院2号楼2楼电梯厅东侧临工维修办公室
十九、联系人:刘琳 联系电话:86006674,86006675。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
2011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