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2023年5月关于新增自主定价备案公示的通知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
关于公布2023年5月新增自主定价医疗服务项目的通知
医院各科室: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的通知(浙价医【2015】137号)》、《关于印发浙江省医疗机构内部价格管理暂行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浙卫发【2011】305号)》文件规定及《浙江省省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手册(2021版)》,结合我院实际,严格按照《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新增自主定价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审核流程》程序,对院内申报的新增自主定价医疗服务项目进行了认定,决定增补“(特需)BPS吸附性义齿 10000元/单颌、(特需)年轻恒牙预成冠美学修复 1500元/颗、(特需)数字显微修复术 2000元/例”等二十六项为自主定价医疗服务项目(详见附件)。
现予公布试行,如有异议,请致电0571-86006629。
本通知自2023年5月22日开始执行。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
二〇二三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