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理委员会审查汇款说明

2017-06-01 17328

伦理委员会审查汇款说明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伦理委员会对收取审查费用的项目类别规定如下:

①药物/器械临床试验;

②有申办方资金赞助的IIT研究(研究者发起的临床试验)。

对以上项目的初始审查及修正案审查收取审查费,汇款信息及数额说明如下:

汇款信息:

·汇款单位: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

·地    址:杭州市庆春东路3

·帐    号:1202020709014428670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杭州市解放路支行

·注:1.项目付款应注明方案编号XXXXXXX临床试验费。

      2.监查员(在院财务部收到汇款后)自取正式发票。(不开具发票,钱不

        会落到项目上,请监查员及时来医院财务科开取发票,开票流程:财务

        科→机构办→财务科)

      3.财务电话:0571-86006303

数额说明:(最新税费标准自2019-07-05起实施)

一、初始审查

1、会议审查:伦理费含税5336元(伦理费5000,税费336,税点6.72%)。

2、快速审查:伦理费含税3201.6元(伦理费3000,税费201.6,税点6.72%)。

二、修正案审查

1、会议审查:伦理费含税5336元(伦理费5000,税费336,税点6.72%)。

2、快速审查:伦理费含税2134.4元(伦理费2000,税费134.4,税点6.72%)。

 

 

邵逸夫医院伦理委员会

2019-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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