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2年5月调整自主定价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的通知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
关于公布2022年调整自主定价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价医【2015】137号)》、【浙卫发(2011)305号】文件规定及2021版《浙江省省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手册》,结合我院实际,严格按照《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新增自主定价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审核流程》等程序,对院内申报的新增自主定价服务项目进行了认定,决定增补“(特需)肝门胆管癌切除术机器人辅助操作 40000元/例、(特需)胰腺及胆管类手术机器人辅助操 35000元/例”等19个项目作为自主定价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详见附件。
现予公布试行,如有异议,请致电0571-86006629。
本通知自2022年5月19日开始执行。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
二0二二年五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