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关于庆春院区行政楼(15号楼)装修配套增设消防报警系统改造工程的更正公告

2022-11-17 19634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关于庆春院区行政楼(15号楼)装修配套增设消防报警系统改造工程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RRSHCGZXGC2022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庆春院区行政楼(15号楼)装修配套增设消防报警系统改造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21110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详见附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地点

202211178:00-9:00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文体市场三楼309

202211248:00-9:00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文体市场三楼306

2

五、消防系统主要设备参数

★消防系统品牌要求:安舍E98系列、西门子系列

★各投标单位用于本工程的设备参数不得劣于以下要求

5.1  主机配置要求:本庆春院区总消控室内已设置安舍E98系列以及西门子系列的主机,本项目不需配置新火灾报警主机,可考虑在原有主机的基础上增设回路卡,投标方可自行考虑选择安舍E98系列或西门子系列的报警设备,但所选的报警系统需与原有报警主机有效的匹配和兼容性。请投标方慎重选型,否则所造成的损失由投标方自行承担。

★各投标单位用于本工程的设备参数不得劣于以下要求

5.1  庆春院区消控室内已设置消防主机,本项目不需配置新火灾报警主机,可考虑在原有主机的基础上增设回路卡,投标方所选的报警系统需与原有报警主机有效地匹配和兼容。请投标方慎重选型,否则所造成的损失由投标方自行承担。

设备图片及型号均删除。

3

七、商务要求 

3.1.在整个使用期内,卖方应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在接到用户维修要求后应立即作出回应,并在24小时内派员到达买方现场实施维修。维修过程中所需零配件卖方在接到通知后最长不超过3天必须送达买方。

3.1.在整个使用期内,投标人应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并配足备品备件,在接到用户维修要求后应立即作出回应,并在2小时内派员到达现场实施维修。所产生的维修费用及配件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更正日期:20221117

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

联系人:王凡红

电话:0571-86006731

地址:杭州市庆春东路3


采购文件-消防-项目编号SRRSHCGZXGC202201更正文件.doc

上一篇

previous

下一篇

Next artic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