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逸夫医院护理进修人员管理规定
为使进修人员能更好地开展工作和学习,确保医疗服务质量,参照医院有关规定,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招生条件:
来本院进修人员基本条件如下:原则上只接纳具有国家承认的护理专业大专及以上毕业学历,从事护理工作二年以上的注册护士。派遣单位需二级及以上。
二、申请须知:
1、如需前来进修学习, 请选择以下一种方式在线填写《护理进修申请表》
1.1点击以下链接填写《护理进修申请表》
https://www.wjx.cn/jq/102749066.aspx
1.2用手机扫码填写《护理进修申请表》
2、收到进修通知后,请下载并填写好《邵逸夫医院医药卫生技术人员进修申请表》相关内容,按当地要求盖章后携带至我院。
3、进修学习将按照本人的要求和意愿及科室具体工作安排执行。故必须提前至少20个工作日(例如:申请4月份进修,建议在3月10日前)提交进修申请表,完成预申请。
4、进修期限选择:护理管理及教育可选择1个月及以上进修期限。临床专科护理及高级临床专科护理只接受3个月及以上进修期限。
5、通知书发放:如各位进修人员的进修资格符合科室及医院要求,进修报到通知书将会在您计划进修月份前10天左右发送至您预留的护理部邮箱中。
7、具体报到时间一般为当月的一号,具体时间以邮箱通知为准,请注意查看。
8、进修计划如有变动,请及时告知我院护理教育部。
9、医院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庆春东路3号(邮编310016),
咨询部门:邵逸夫医院护理教育部
咨询邮箱:wull@srrsh.com
三、进修费用:
1)护理管理、护理教育1个月1600元/月/人;2个月1200元/月/人;3个月1000元/月/人;
2)临床专科护理3个月及以上800元/月/人;(本院为此类进修人员补助500元/月/人,以能独立胜任临床工作后按月计算时间为准)
3)高级临床专科护理须3个月,1000元/月/人。
四、进修类别及时间安排表:
进修类别及时间安排表(表一)
进修类别 |
进修时间 |
进修内容(具体内容根据进修目标) |
护理管理 (护理部主任) |
1个月及以上 |
指定在一个护理单元进行病人护理、管理、教育进修,提供质量管理、全院护理管理和教育管理的咨询。 |
护理管理(护士长) |
1个月及以上 |
指定在一个护理单元进行病人护理、管理、教育的进修。 |
护理教育 |
1个月及以上 |
参照护理管理(护士长) |
临床专科 |
3个月及以上 |
指定在一个专科护理单元内进行病人护理的进修。 |
高级临床专科护理 |
3个月 |
按指定的临床高级专科护士进修计划进修(静脉治疗*、糖尿病教育、伤口/造口、脑卒中、疼痛等)。 |
*注1:邵逸夫医院从2009年开始全面应用超声引导下上臂PICC置管,因此只提供超声引导下置管技术的培训。
科室一览表(表二)
临床科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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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经内科 |
神经外科 |
精神卫生科 |
心内科 |
心外科 |
CCU |
妇科 |
产科 |
产房 |
NICU |
门诊 |
入院准备中心 |
急诊 |
急诊病房 |
急诊ICU |
手术室 |
术后恢复 |
小手术室 |
内镜室 |
肿瘤内科 |
放疗科 |
血液科 |
放射介入 |
心导管介入 |
肿瘤外科 |
骨科 |
头颈外科 |
耳鼻咽喉科 |
泌尿外科 |
肛肠外科 |
眼科 |
普外科 |
胸外科 |
内分泌科 |
消化内科 |
呼吸内科 |
肾内科 |
感染科 |
康复科 |
ICU |
血透室 |
特需病房 |
日间病房 |
健康促进(体检) |
供应室 |
风湿免疫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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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临床专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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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脉治疗 |
伤口/造口 |
糖尿病 |
疼痛 |
脑卒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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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请假:
1、在进修过程中,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发生医疗差错或医疗事故者,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或取消在本院的进修资格,并向选送单位进行通报。对于在进修期间发生的与进修人员相关的医疗纠纷,进修人员必须保证在进行医疗事件的处理或医疗事故的鉴定过程中,无论何时,身处何地,都能与我院配合。
2、进修人员进修期间不得擅自调换进修科目。不得随意提前结束或延长学习时间,如确有特殊情况需提前结束进修,应由所在单位护理部同意并发函报我院护理教育部备案,原则上不发进修证书。
3、进修护士请假需履行书面请假制度,不得电话或委托他人请假。一天内由进修科室护士长审批,三天内由护理教育部审批。三天以上事假,必须原单位书面证明,经进修科室护士长同意转呈护理教育部批准后方可离院,并按时返院。病假需由我院保健科出具病假证明。
4、请假离院前做好交接班,杜绝无假脱岗;不得任意延长请假时间。
5、如假期超过一个月,则终止进修。
六、管理事项:
1、进修人员在进修期间,必须认真学习并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正确着装,佩带工作牌。进修人员应按期完成进修学习任务,无特殊情况,不得提前结束,否则不予办理进修结业鉴定。
2、遵守医德,自觉做到廉洁行医。
3、不得以权(医)谋私,不得出具假证明或假报告单,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责令检讨或取消在本院的进修资格,情节严重者将向选送单位进行通报。
4、进修人员必须做到服务热情、态度和蔼、语言文明、举止规范,耐心解答病人疑问。如不遵守我院的诊疗操作常规或因为服务态度差,而造成医疗纠纷或不良影响的,被病人或其家属投诉,经查实者,第一次给予严肃警告并责令作出书面检讨,第二次则取消在本院的进修资格,并告知选送单位。
5、进修人员来院后如表现不符合我院工作要求,科室可提出意见,经医院批准,可终止其进修,退回原单位。
具体表现如下:
5.1、未经所在进修科室批准无故请假,会及时通知选送单位。如发生3次及以上此类情况则通知进修人员终止进修!
5.2、我院不接收怀孕、患有精神性疾病及传染性疾病或身体状况影响正常医疗活动的进修人员,如发现隐瞒情况,则终止进修学习并告知选送单位。报到时须携带选送单位相关科室出具的健康证明。
5.3、进修人员在本院进修期间如发生医疗事故或损害本院相关利益情况,则及时告知警方介入。情况严重则通知选送单位前来处理,并取消进修资格。
6、爱护公物,不损坏和转让宿舍内公共财产(如床、桌、椅等),凡发现故意损坏或大意丢失者按物品新价罚款或赔偿,租用公物需缴纳押金。
7、我院为无烟医疗机构,院内任何区域均不能吸烟,请各位进修人员不要在院内任何场所吸烟,看到病人或家属抽烟要积极劝阻。
8、本院不解决住宿问题,进修申请者需自行解决。
9、进修期间请尊重本院知识产权,请勿私自拷贝本院的书面资料。
10、为了保证进修的效果,每个护理单元同期只接收2名专科护理进修人员;ICU同期可安排8-10名进修人员,手术室6-8名。高级临床专科护士同期限带2人,目前我院接收静脉治疗、伤口/造口护理、糖尿病、疼痛、脑卒中、精神卫生、健康教育、心血管(起搏器随访)的高级临床专科进修。因此,您的进修申请可能会有时间的调整。
七、结业事项:
1、进修训练结束时,进修护士均需在《邵逸夫医院医药卫生技术人员进修申请表》上完成自我小结。由科室对其进行考核,书写评语,科室鉴定意见由科室护士长审核签名。
2、前来医务科领取离院单,必须办理离院手续,交还所借物品。
3、进修学习1个月及以上且按规定完成者将授予《邵逸夫医院结业证书》。
八、补贴标准:
1、进修补贴发放标准:
1.1、进修补贴发放对象:仅限于进修临床专科护理人员。以能独立胜任临床工作后,以月为单位发放。(金额500元/月)
1.2、进修护理管理、护理教育及高级临床专科类护理人员无进修补贴发放。
2、进修餐补发放标准:
进修满3个月及以上者将每月发放350元/月的餐补。
九、其他事项:
进修具体相关事宜由我院医务科及护理教育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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