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院推行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的通知
根据《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全面推行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通知》(财综[2019]29号)和《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深化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通知》(浙财综[2020]20号)文件精神要求,自2020-11-15日起我院启用全国统一的医疗收费电子票据和电子版医疗收费明细,各缴费窗口仅提供缴费小票,不再提供纸质版发票。患者如有需要,可通过以下三种方式自行查验和获取:
1.扫码下载“浙里办”APP,点击“我的-我的票据”查看及打印电子票据。
2.打开支付宝或者微信,搜索“浙江财政票据”---进行票据查验。可下载电子票据-或转发至邮箱,以供打印。
3.通过浙江省财政电子票据查验网站:https://dzpj.zjzwfw.gov.cn/ 进行查验。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
2020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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