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试验机构办公室关于调整接收立项材料时间的通知
为配合伦理委员会项目审评的要求,更有序地开展工作,机构办公室对接收新项目立项材料的时间作如下通知:
1.每月接收新项目数与伦理上会审评要求保持一致,达到伦理审评数量后,上报伦理委员会等待伦理审评,期间不接收新项目材料(在研项目修正案等除外)。
2.每月伦理会后继续接收新项目立项材料,直至满足该月伦理上会数量要求。
3.接收材料具体时间可咨询机构办公室。咨询电话:869604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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