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须知

2010-09-28 23381

孕期定期检查安排

孕妇应在孕12周内(84天内)去户口所在地卫生院或妇幼保健院建立孕产妇保健册,在孕20周(5个月)转出来后可选择分娩医院并进行系列检查;妊娠20-28周(5-7个月)每四周去医院检查1次;28-36周(7-9个月)每两周检查一次;36周后(最后一个月)每周检查一次;有特殊情况应随时去医院检查或根据医生医嘱。
许多怀孕中的准妈妈都希望可以通过更好、更快的方法,随时了解腹中胎儿的成长和健康状况。准父母们对孩子的关爱之情可以理解。而按时按医生的指导到指定的医院做产前检查是了解腹中宝宝成长状况的最有效方法。
正确的产检观念:
·定期并按医嘱接受产检。
·有任何疑问,都可以利用产检时与医生交流。
·某些情况下医师会建议做一些其它的检查,准妈妈们最好能听从医师的建议。
 
关于B超检查
孕早期一般不必要做B超检查,但特殊情况如出血,或者胎儿大小与停经周数不符,试管婴儿等还是有必要进行B超检查或监测。
孕20周左右进行B超检查,重点在于排畸,检查胎儿的脑、心脏四腔、双肾、膀胱等脏器有无畸形。另外,还检查胎儿的生长情况(如测双顶径、股骨长)、胎盘位置及羊水情况。
妊娠36周左右的B超检查主要看是否有脐带绕颈、确定胎位及胎盘老化情况、羊水情况,脐动脉的血流好不好等。
不同的孕妇,做B超检查的时间与次数都会有所不同,需要的时候只要听从医生的建议就可以了,不必有顾虑,但也不要过渡的要求去看,如看性别这是法律禁止的。
为什么要自数胎动和左侧卧位
胎动
胎动是指胎儿肢体在子宫内的活动,胎动是胎儿生命的象征,是胎儿存活的表现。随着妊娠月份的增加,胎儿在宫内不断地生长发育。在妊娠过程中尤其在妊娠末期,有时会出现一些并发症,例如前置胎盘、高血压、羊水过多或过少、胎儿宫内发育迟缓、胎儿及其附属物异常(内脏器官畸形)。另外,孕妇有可能本身就合并一些疾病,例如原发性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肾脏疾病、甲状腺功能亢进、肝功能障碍,肝病、贫血、哮喘、胸廓或下肢畸形等,上述并发症及合并症均能造成胎儿缺氧,直到威胁胎儿生命。胎动是反映胎儿健康的有用信息。胎动减少至胎动消失往往要经历数日,胎动停止至胎心消失(即胎儿死亡)一般不超过24~48小时。因此,要求孕妇通过自我监护,及时发现异常情况。一旦发现胎动减少,应立即去医院请妇产科医师检查原因并酌情处置。          
自数胎动及方法
是指孕妇自己计数胎儿活动的次数。孕妇通常在妊娠18~20周自觉有胎动,妊娠28~32周时胎动达到最高峰,38周后逐渐减少,过期妊娠则显著下降。胎动次数每日不同,频率也不同。一般的规律是上午 8~12时胎动均匀,之后渐少,待到下午2~3时减至最少,而在晚上8~11 时又增多频繁。
为了准确地测出胎动计数,通常要求孕妇侧卧于安静的室内,把注意力集中在胎动上,在早、中、晚固定时间各计1小时的胎动次数,连续动算1次,然后将3小时胎动次数相加后再乘4即得12小时胎动数。12小时的胎动数在30次以上为正常,若12 小时的胎动不足10次,或比前几天胎动次数减少1/3,或胎动每小时不足3次,或每小时超过40次,均提示胎儿有宫内缺氧可能。
左侧卧位
左侧卧位可解除怀孕后子宫的右旋状态,增加胎盘的血液灌注量,有利于胎儿供氧,所以请您尽可能左侧卧位,孕晚期要避免仰卧,以免增大的子宫压迫下腔静脉产生仰卧位低血压综合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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